干货丨各种类型的文件材料归档时间汇总

作者:admin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25 16:41:00


干货丨各种类型的文件材料归档时间汇总



01

归档时间要求

1.文书材料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;


2.科技文件材料在科技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;


3.会计材料由会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保管1年,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;


4.照片、录音录像等声像类材料在活动结束或办理完毕后随时归档;


5.实物材料及时归档;


6.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,应当随办随归。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02

归档工作的要求

文件材料应当及时归档。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,并履行交接手续。

机关档案实现随办随归的,还应当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,记录电子文件归档过程元数据。

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。


03

部分专业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

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要求:当年的婚姻登记材料应当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归档;(第32号民政部国家档案局令《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》)


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应当在该审计项目终结后的5个月内,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。(第10号审计署、国家档案局《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》)


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。(第43号环境保护部、国家档案局令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》)


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,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。案件承办部门应将当年结案后整理完毕的案卷,在次年第二季度移交档案部门。(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(中纪发〔1998〕8号))


属于农村五保供养档案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当在办理完毕后30日内归档。(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)


属于归档范围的救助文件材料应当在救助工作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归档。(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(民发〔2014〕228号))


收养登记文件材料应当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归档。(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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